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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处罚依据?医疗责任条例

大鹏 2024-05-20 责任判定 10 views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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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处罚依据?

医疗机构过度医疗的处罚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。 医疗机构过度医疗,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临床医学诊疗规范和伦理准则,违背患者意愿,过度检查、过度治疗、过度用药、过度护理等行为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。第五十五条规定,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。需要实施手术、特殊检查、特殊医疗的,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、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。

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处罚依据?医疗责任条例

  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规范行医,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,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,因病施治,合理医疗,不隐瞒、误导或夸大病情,不过度医疗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医师具有选择合理的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方案的权利。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五条规定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,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、常规,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

医疗机构过度医疗的处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1.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医学科学和临床实践,合理使用医疗技术和药品,不得过度医疗、滥用药品。

2.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十二条规定,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依据医学科学和临床实践,合理使用医疗技术和药品,不得过度医疗、滥用药品,造成医疗事故的,应当依法承担责任。

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处罚依据?医疗责任条例

3.《医疗纠纷处理办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依据医学科学和临床实践,合理使用医疗技术和药品,不得过度医疗、滥用药品,造成医疗纠纷的,应当依法承担责任。

4.《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医疗机构不得过度医疗、滥用药品,造成不良后果的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202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共多少条?

202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共一百零七条。

2021年3月18日,最新修订的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正式发布,该条例于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,并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处罚依据?医疗责任条例

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制定于2000年,于2014年和2017年进行了两次修订。从2017年至今的6年间,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生了巨大变化,从医疗器械审批改革持续推进,到医保控费下的集采落地,再到创新驱动下的产品和商业模式的变化,都对法律法规提出更高的要求。

最新修订的条例共107条,分总则、产品注册于备案、生产、经营与使用、不良事件的处理与召回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和附则8章。

相较于2017年,该条例新增27条,内容修改幅度较大,对注册人和备案人制度予以落实,坚持创新改革,并且贯彻从严监管,对保障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发展有重大影响,备受业界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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